• 2006年10月06日

    书籍的版权 - [Articles]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http://ittalks.blogbus.com/logs/3493237.html

    巴别塔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我看到过还有人说成“巴比伦塔”的。这个故事很简单:在很久很久以前,全世界的人类都是说同样的语言的。人类决心造一座名为“巴别塔”的巨型尖塔,计划是直接通向天庭,做为人类文明的见证。由于大家说的话是一样的,因此便于沟通,工程进度极快。这个现象被全能的上帝看到,引发了他的恐惧(恐惧何来,就不展开了)。于是,他运用他的神力,让人类有了不同的语言。在缺乏翻译的情况下,人类缺少了沟通,于是很快这个工程就陷入停顿,最后不了了之,埋没于荒野和神话之中。

    巴别塔失败的要害就在于“语言”。不同的语言导致了沟通的失败。上帝并没有给世界降临灾难,也没有屠杀任何一个人类。他只是让你和我说着不同的语言,轻轻松松也不违反任何道义地就击败了人类的努力。这是一个高招,非常值得记在袍子右下角的高招。

    有人说:世界是平的。这本书也非常畅销。我决心去拿来看一看。我今年已经放弃过一本蓝海的畅销书了,这本书不该放弃。虽然,就标题而言,我已经觉得很好笑。世界怎么会是平的呢?大洋彼岸的中国人和美国人都还在说着中文和英文,这个世界不可能是平的。

    世界是平的重要前提是:思想是自由流动的。人之所以是人,无非就是比动物多了“思想”。但在版权体系的保护下,思想是无法自由流动的。

    每一个人,只要是正常人,都有着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思想。甚至可以说,思想天然就是“异端”。然而,版权却是集中的。著作权不是思想创造者独享的。全球消费主义兴起,著作权很大一部分落在了集中的版权商手上:出版社。

    实际上,这个世界所谓的“出版自由”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出版怎么可能自由呢?避开意识形态领域不谈,想出一份印刷品有那么容易吗?那么自由吗?一个思想创造者如果想出版他的思想,他必须支付这样一个代价:共享版权。理论上虽然可以拒绝,但拒绝的后果,通常是:无法出版。

    共享版权直接导致着这样一个事实:我们中国人想要用我们习惯使用的语言--中文--来阅读西方人创造的思想,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翻译不仅仅要得到作者的许可(事实上这并不难),还要得到出版社的许可。出版社的许可证不是用漂亮挺括的纸做的,而是用一件非常俗气的东西:钱。

    于是,今天市面上充斥着的翻译作品大多都是所谓的“畅销书”,迎合大众口味的快餐作品。因为只有这种书才足以支付版权金而获得那些授权。教材也是其中一部分。至于严肃的真正具有前瞻的书籍,很难及时看到(或者,根本看不到)。比如说“思想的未来”,一本原先写于2001年的书,中文版是2004年。整整差了三年!

    1895年之前,美国人海盗做派地疯狂地引进着欧洲大陆的思想和书籍而不支付任何版权金。当时美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美国人没有多少历史,也没有多少文化积淀。五月花号上的人不是社会失意者(新教徒)就是逃犯。然而,在那些海盗做派的基石上,美国人受到了当时世界最先进的思想指导,成为了当今世界最强大的国家。

    思想传播者霸占着思想创造者的所谓版权,已经是现代人建造巴别塔时遇到的上帝之手。这里没有任何血淋淋的故事,也没有任何歧视和不公。但这里有着最恶劣的后果:这个世界,永远不会是平的。


    随机文章:

    BT BT技术 BT者 2006年10月09日
    报纸的版权 2006年10月04日
    版权保护的背后 2006年10月02日
    谁需要版权? 2006年09月29日

    收藏到:Del.icio.us

    评论

  • 中国人民普及CET6后(虽然gov这么一心情愿)这个问题估计也解决不了,英语原版书太贵,倒是可以发达盗版业。
    魏武挥回复Cloudream说:
    普及CET6和我说的关系倒不大。毕竟还是有专业翻译可以翻译书的。如果翻译这一环是通畅的话,我倒以为cet6没那么重要了。
    2006-10-07 11:12:29

发表评论

您将收到博主的回复邮件
记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