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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ttalks.blogbus.com/logs/2556158.html
在网上,我发现了web3.0的说法。很好奇地去看了看,原来是这样一段文字:
Web3.0功能---风险更小的精神生活+更广泛的EC
可以进行便于法律监督的精神交流(例:真实资料的网恋,直至合法婚姻等)
可以介入产业活动,逐步帮助个人、集体、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
重点:网民不但要求有归属感,而且要做主人。
主人当然要有真实的身份,还要有配套的游戏规则----通过网络就可以认证真实身份。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有可能秩序地从事产业活动。
原文帖在这里,不再罗列。以下可能会涉及到此文的,一律以曹文代替。
在开始讨论web3.0之前,我先要说说这个web2.0。
我一直以为,web2.0就是互联网精神的回归。互联网精神是什么?有人说是娱乐。如果这个说法不是想娱乐一下大伙的话,就太“娱乐”了。互联网精神的本质就是:自由,平等。
所谓自由,就是言论自由。所谓平等,就是计算机面前人人平等,即使你是一条狗。
web1.0在网络门户巨头的把持下,是互联网精神的背叛。在中国,三大门户发布的都是些什么信息?依然是传统媒体那些记者,即本来就是话语权把持者的声音。网络的出现,不是改变了这个话语权既得者的利益,而是强化了他们本来就有的权利。作为普通大众,唯一的可以欢呼的权利不过是在bbs上体现而已,而且,还有被管理者删除的可能,甚至,被某些强权动用国家机器加以惩处的案例。
当然,在web1.0时代里,也有大众的声音发出,从而改变公众议程和媒体议程的,比较典型的是孙成刚案。但,我以为这些对于浩瀚的编辑们转贴的来自传统媒体的话语而言,少之又少。web1.0中,根本谈不上什么自由和平等。受众依然是受众,传者依然高高在上,想让你看什么,就得看什么。花花绿绿的弹出窗口,演变为网络的基本商业模式,用户的计算机在被迫接受各类恶意插件、木马、广告程序的同时,还在那里一个劲地欢呼网络时代的来临。
web2.0的原教旨是企图颠覆这样一个历史。在web2.0大旗之下,主要以blog和rss的应用为主力。blog,可以让用户发出自己的声音,而原则上不需要担心哪个管理者对自己的声音的干涉。rss呢?则可以让用户有选择地阅读信息,对于官话套话,大可以置之不理。视觉得到净化,受众的权利得到声张,受众自己,也可以摇身一变,成为传者。
但今天,冷静地看看今天的web2.0,是这样的吗?相当多撰写blog的人,一样企图成名成家。成名成家没什么不对,但成名成家成到徐静蕾那个地步,我以为,这是对今天web2.0的最大讽刺。
新浪的名人blog,从web2.0精神角度而言,是对web2.0的最大背叛。它扶持了一群本来就够有名的人。社会的话语权不是分散了,而是集中了。web1.0在话语权上呈现的金字塔结构,本来web2.0可以将其转化为菱形结构,但这一企图,在web1.0的标志物sina.com的努力下,全盘失败。
商业力量的过早介入,使得web2.0已经走入了死胡同。话语权这个人类的基本权利,是没有办法去金钱化的。但有人金钱化了,精神在物质面前,大部分情况下,都是那么脆弱不堪。
再来看看这个曹文所谓的web3.0。他不仅鼓吹要商业力量介入,还要鼓吹政府力量的介入。“国家相关机构对个人合法身份的确认。第三代身份证为这一条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公安机关联网的计算机,可以接收网站发来的个人身份确认信息,网民可以便捷地到辖区派出所刷卡确认身份。(细节另述) ”。并且,还认为,这样的做法,“仅仅是诚信的基础。”
我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是滑稽于他的提倡呢,还是悲哀他的说法。我们国人动不动就要政府出面来做些事情,千百年的官民思想是如何得根深蒂固!
似乎,政府的手,还不够长?
曹文始终在“用户需要什么”上兜圈子,由此来定义web1.0、web2.0和web3.0。而完全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互联网上,一个用户,天然就该拥有什么权利,而非谁的恩赐。在商业势力和政府权力的双重活力下,我完全看不出,web3.0有何意义?
连web2.0,都是个死胡同。在这里,奢谈什么3.0,瞎起什么劲。
互联网让我们从一个原子社会向比特社会过渡和进化,但始终就有人,千方百计地要把原子时代的林林种种复制到比特时代中,而不是去创造适合比特时代的新规则。是的,韩国的cyworld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这是商业的成功,不是互联网精神的成功。它从本质而言,根本就是个atom world(原子世界),哪里是什么cyber world(虚拟的计算机的世界)
互联网精神,唉,还是拿来说说笑话罢,当不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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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就别扯那么远了
这些都是那些个理想主义者YY出的东西
想绝对自由的人
都是在现实混得不咋地
妄想通过实现完全自由平等咸鱼翻身的主
无论任何时候
社会都是在发展
社会的成员也都在发展
相对于发展后的情况
现在存在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角色都是不够成熟的
这种不成熟不是出一个两个政策说进步就进步的
既然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存在和不成熟不可豁免的会存在
那平等自由就都是在一定规则之下的平等自由
而且。。。。
在一定规则之下的平等自由才是真的自由
每一个互联网人 心理应该明白:互联网和传统产业的经营理念没有本质区别-------服务于用户。
一切的变化 都围绕着 更好地服务于用户产生。不论是真实身份、个人媒体中心还是其他。。任何变化。
完全地平等和自由 在人类社会结构里 不太容易实现。这是社会结构属性决定的。但毫无疑问:沟堑越来越短,从A阶级越到B阶级的速度和可能性越来越强。 也许,以后阶级的差异不是贫富、民族而是观点、人生观之类的东东。
不过,如果不炒概念,在这行靠吹牛为生的人怎么活啊?